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
阅读: 更新时间: 2020-08-12 摄影:| 编辑:chenxuan

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鼓励高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》(渝教办函〔2020100号)精神,为优化科研队伍人员配置,规范遴选程序,加强管理,促进我校科研事业发展,本着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面向我校应届毕业生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人员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招聘计划

科研助理岗位一名。

二、招聘条件

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我校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。

(一)遵守宪法和法律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品行良好,作风正派;

(二)具备科研助理岗位所需的专业、能力或技能条件;

(三)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;

(四)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:

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;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;在校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。

三、招聘程序

(一)报名及考察时间

2020年615日至630日17:00止。考察时间暂定在7月初(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)。

(二)报名方式及材料审核

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,请将应聘简历及相关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学校人事部门邮箱(1628160695@qq.com),学校人事处将按照应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。

(三)考察方式

学校成立考察专家组,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。考察分为综合面试、实践操作等环节,报经校务会审定并公示后,通知拟聘人员来校办理签约手续。

四、工作监督

 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,在公开招聘工作中,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,一经发现,严肃查处。监督电话:45660101

五、本招聘启事及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。